为进一步有效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修订)》(龙财人[2022]18号)、《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龙财人[2019]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
一、认定范围
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自有专任教师,能够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教学效果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业资格。
(二)有与本专业相关的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行业、企业实际工作经历。
(三)经学校选派到行业企业进行挂职锻炼,累计半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四)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目录见当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
(五)近五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2项应用技术纵向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近五年主持完成1项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研究课题,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近五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学校使用。
(八)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省级教育、文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九)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
对于因任职时间短而未取得中级教师职称的年轻教师,教学效果优秀,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表》(见附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二)部门推荐。各学院(部)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认定条件进行民主评议,同意后报人事干部处。
(三)学校审定。人事干部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经学校审定后确定人选。
(四)校内公示。对审定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部)办公室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3:00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干部处师资科。
五、其他事宜
符合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且相应材料已提交至人事干部处的,无须重复提供佐证材料;符合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但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至人事干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