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犇鑫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3-21浏览次数:26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主讲教师任职资格,根据《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规定(修订)》(龙财人 [2022]18号)文件要求,现将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2019年9月(含)以后入职的自有专任教师。

2.聘期两年以上的外聘教师。

二、认定条件

申请主讲教师资格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勤奋敬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教风;

(二)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四)具有独立讲授一门课程的能力,并能掌握多种教学方法,合理、有效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认定程序

(一)教师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见附件1)。

(二)各学院(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将最终推荐人选报人事干部处。

(三)人事干部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呈报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并下发文件。

对外聘教师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采取备案方法。各部门办公室填报《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外聘教师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备案表》(附件2);人事干部处汇总后,报主管校长审核。

四、认定材料

符合认定主讲教师条件且相应证件已在人事干部处扫描备案的,无须提供佐证材料;符合认定主讲教师条件,但相应证件未在人事干部处备案的,将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或职称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交至人事干部处扫描备案。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部)办公室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3点前,将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干部处师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