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资料费的通知

作者:财务审计处来源:财务审计处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978

各学院、部、处(室):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需求,根据学校研究决定,为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发放2023年度资料费,具体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各学院的教师(含兼职教师、各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教学部主任、副主任、各学院办公室人员、辅导员、实验管理中心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报销时间要求

1.2023年度资料费报销必须按照上、下两学期分两次报销,每个部门按照本部门人员享有的报销额度,平均按50%分别在上学期和下学期各报销一次,不可集中在下学期一次性报销。

2.上学期报销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下学期报销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3.上学期报销的资料费必须在6月15日之前报销完毕,如逾期未报销该部分额度不可转为下学期报销。

三、发放标准

教师(含兼职教师、各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教学部主任、副主任、各学院办公室人员、辅导员、实验管理中心人员):2000元/人;

行政管理人员:1000元/人。

四、使用范围

购买图书资料,其中教师限购买专业类书籍,行政管理人员限购买管理方面书籍。

五、发放方式:

由本人先行垫付,由各部门分别对本部门人员的发票进行统计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按照学院报销的要求履行完签字审批手续后到财务审计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