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时间:2022-04-21浏览次数:125

各学院(部、处):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精神,本批申报中共有290家企业面向相关专业与产业方向发布支持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教师和学生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基于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需求,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条件

1.参与教师/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中的本科层次高校。

2.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采用滚动申报形式。自4月18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1)6月30日前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9月30日前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9月30日以后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

四、材料报送

各申报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需要标注申报批次,以上材料电子和纸质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张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