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21〕46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现就我校基层党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奋力推动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取得新突破,努力再创龙江新辉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严格履行程序步骤
(一)会前准备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要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谈心谈话,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可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合理确定会议形式。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由各党总支灵活作出安排。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可以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请党员进行评议,并填写《党支部民主测评表》(附件2),上报所在党总支,作为党总支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会后党支部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清单及民主测评结果报所在党总支备案。
2.党员自评。每名党员要按照“四个对照”要求,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在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党员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会后,由支委会填写评定意见,并报所在党总支审查,最终由党总支汇总,上交党委组织部。
3.党员互评。每名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党支部可以根据支部人数确定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的形式,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4.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3)的方式,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测评,各支部测评表统一上交党总支存档。
5.组织评定。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会后,党支部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上报所在党总支和党委组织部。
(三)整改落实
党支部根据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流于形式、出现偏差。
(二)确保全覆盖。所有党支部都要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是民主评议对象。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各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三)有效推动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切实使党员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思想受触动、行动受鼓舞,党的观念有增强、党性修养有提高。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学校发展建设中来。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各总支要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汇总后一并上报。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党支部民主测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