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选题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02-24浏览次数:23

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切实增强校级项目立项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适切性,落实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现面向全校征集2022年度校级项目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类别

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思政项目,根据各类别申报情况确定选题。

二、选题定位

(一)校级科研项目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发展为根本,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服务地方的功能。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课程思政、青年教师培养、产业学院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助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选题要密切关注科学研究前沿,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选题应突出创新性,并避免与我校已立项目重复。

(三)省级教育基地和研究基地可结合建设发展需要确定校内重点项目选题,鼓励校内各研究中心、科研团队等申报各类相关校内选题。

(四)对入选校内重点项目选题,校内结题后,可优先推荐更高级别的项目申报。

(五)选题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选题入选后,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校级课题。

(一)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岗教职工,本年度校级课题立项向青年教师倾斜,鼓励跨专业、行业、企业联合申报课题。

(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青年项目、思政项目主持人对职称不做要求,申报青年项目的主持人年龄不超过35岁。

(三)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校级课题未结题的教职工不得作为主持人参与本年度校级课题申报。

(四)思政项目申请者须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或从事思政研究或课程思政研究方向的专任教师(含辅导员)。

四、选题的产生与报送

(一)本次选题征集由各单位进行内部初审整合,结合本部门情况和专业发展需求,认真组织选题申报,择优按序上报选题。各教学单位应不少于5项推荐选题,其他单位采取自愿原则报送选题。

(二)每个选题要有500字以内的简要论证(包括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目标、预期成果等)。

(三)请学校各有关单位以部门为单位于2022年3月16日前将选题征集书及汇总表(样表见附件)报送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曹淑玉处。

(四)选题一旦入选,申请人填写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合格后,学校将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立项后,申请人须在研究期限内按研究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