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高校落地生根,着力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决定对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
二、督查时间
2021年11月30日—12月8日
三、督查内容
1.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情况。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人员组织等情况,2021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总结报送党委宣传部落实情况。
2.丰富学习内容,落实学习责任情况。学习内容、学习次数落实情况(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重点发言1次,重点发言提纲等)。带头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学习责任落实情况。
3.弘扬优良学风,提升学习成效情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研讨的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学习,学习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学习成果转化、运用情况等。
4.加强学习纪实,规范学习管理情况。学习档案主要包括:年度学习计划,会议记录、中心发言(提纲)、学习资料、学习考勤等。
四、督查方式
查阅各党总支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会议记录、中心发言(提纲)、学习心得、学习考勤等。
五、工作要求
请各党总支将查阅资料,包括: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会议记录、中心发言(提纲)、学习心得、学习考勤于12月8日12时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尚德楼321室),联系电话:85911599,联系人:尹思雯。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