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招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1-10-21浏览次数:6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和考生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招生工作处将对2021级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相关新生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父亲、母亲、本人)、照顾政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并填写《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审查表》。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到招生工作处进行复查。

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及时传达通知内容,按照附件名单通知相关新生。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枸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情节严重的,报请省教育厅进一步调查处理。

复查时间:10月24日——11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复查地点:招生工作处办公室(尚学楼102-1室)

招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