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盘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10-30浏览次数:5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盘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高等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全面反映学院固定资产实物及使用情况,确保学院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的合理性,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盘查工作,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于长福

副组长:裘杰 李怡 佟笑菊 董鲁敏 王玉峰 李宪平 徐雷

组 员:各单位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

二、盘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11月2日~11月6日

(二)盘查时间:11月9日至盘查结束。

三、盘查对象

全院各单位

四、盘查范围

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家具、陈列品等。

五、盘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盘查相结合的方式。资产处将于自查之日起开启盘查模式并打开微信公众号通道。

(一)自查。使用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扫码方式进行自查,每扫描一个条形码便成功盘查一条资产,对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

(二)盘查。学院固定资产盘查工作小组会同各单位对自查结果进行复核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资产盘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的盘查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固定资产盘查要求对盘查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等进行分类,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并向资产管理处提交自查报告。

(三)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待报废资产登记表》(附件1)和《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有账无物资产登记表》(附件2)。

(四)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有账无物的单位,须填报《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资产调拨单》(附件3)。

(五)如出现有物无账情况,须填报《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附件4)。

(六)软件和车辆按设备填报。

附件:1.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待报废资产登记表

2.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有帐无物资产登记表

3.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资产调拨单

4.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