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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20]10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推动创新创业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互融,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创新创业成果,学校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项目的申报须以学生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内研究内容为主体,项目所属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中 12 个“学科门类”进行填写。
二、选题范围
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不限学科专业,要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创新型和探索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围绕以下方向选题:
1.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向,生物医药、云计算、机器人和清洁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方向,冰雪体育运动、特色文化产品开发、移动多媒体、数字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优质高效农业、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营销等优势产业方向。
2.“互联网+”行业领域。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和实践;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研究和实践。
3.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学生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助推“兴边富民”,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三、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 类)、创业训练项目(B 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 类)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A 类):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项目期限一般为1年,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
2.创业训练项目(B 类):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训练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项目必须申报参加省创业大赛,并将省赛成绩作为重要结题依据。
3.创业实践项目(C 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结合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形成创新型企业与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项目期限一般为1-2年,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配备校内教师和企业导师各1人。项目必须申报参加省创业大赛,并将省赛成绩作为重要结题依据。
四、立项奖励
1.根据《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学生创业鼓励政策与奖励办法》(附件4)对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给予相应奖励。
2.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如期结题的,按省级科研立项标准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科研积分和指导学时奖励。
五、申报对象
1.凡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创新性实验研究和创业实践基本素质的在读大学生均可参与申报。
2.项目组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企业规划与实施措施、撰写报告等工作。保证在毕业前,按照项目研究规划完成项目训练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果,达到验收标准。
3.指导老师本年度指导项目为1个,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指导教师不再批复本年度立项项目。
六、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人或团队应自主设计项目,并联系、确定项目指导教师。
2.申报人或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系。
3.所在系部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本系部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
4.学院根据系部的评审排序按一定比例立项校级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组从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评审遴选省级、国家级项目。
5.各级项目立项后,各系部应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学院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进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七、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
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3.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上述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附件3只需提交电子稿),电子稿请于5月30日前报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永攀 纸质材料返校后提交)。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波胆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学生创业鼓励政策与奖励办法》
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