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要求,为保障全院广大教职工能在2020年度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请尽快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并在其中填报和确认。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在职教职员工(兼职教师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手机app软件名称:
个人所得税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在2019年初经由学院填报或后续经由个人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填报但都已申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现在都需要本人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在其中填报确认。如果2020年度有项目需要修改的,修改后再确认。
2.之前未填报,首次填报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直接填写确认2020年度。
3.其中有项目修改的和首次填报申报享受人员除按上述要求外还需要填写电子版(见附件)并打印出来签字后统一交由所在部门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送到财务审计处交给姜景欣老师,如不能及时交送的可将享受的具体项目和额度用钉钉告知姜景欣老师,随后及时补送。
四、填报截止时间:
全院填报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下周三)15点之前.
- 附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