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函〔2019〕560号)文件要求,学院预统计各部门发布信息的形式、类别及数量,现要求如下:
一、通过以下各种形式公开的信息
(一)通过钉钉系统、网站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
(二)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实行人工答复的信息。
(三)通过发放年鉴、学生手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简报等纸质资料公开的信息(包含上报信息)。
(四)通过电子显示屏、微博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公开的信息。
(五)通过召开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教学例会、学生例会等有关会议公开的学校信息。
(六)以通知、校报、校刊、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宣传板、宣传栏、条幅、电子屏幕等形式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信息。
(七)通过院长信箱等形式,积极回应学院师生的意见、建议与反馈的信息。
(八)通过报刊、电视等社会媒体对学院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的相关信息。
(九)通过其他形式公开的信息。
二、上报数据的统计期限
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三、其他
(一)请各部门报送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采取的新做法新举措及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请各部门于10月29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数据通过钉钉报送。
联系人:谷曜楠
电 话:85911800